八部门印发方案 长三角五市建设科创金改试验区
转自: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许予朋】11月21日,部门人民银行、印发验区银保监会等八部门印发《上海市、长角创金南京市、市建设科杭州市、改试合肥市、部门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验区方案提出,长角创金通过5年左右时间,市建设科将上海、改试南京、部门杭州、印发验区合肥、长角创金嘉兴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市建设科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试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在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方面,方案提出,鼓励商业银行在试验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等,探索差别化管理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等专业子公司,重点关注科技创新领域。引导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提升保险中介在科技保险领域的服务能力。
在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方案明确,支持有内部评估能力的商业银行将知识产权评估结果作为知识产权质押授信的决策依据。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软件、大数据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支持商业银行运用“远期共赢”利率定价机制、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无还本续贷,降低试验区内科创企业融资成本。对于保险机构,方案支持保险公司研发推出符合科创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持续推进生物医药相关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网络安全保险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专利综合保险产品,支持开展软件首版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对科创企业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
引导科创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行融资,也是方案重点关注的方向。根据方案,试验区内相关机构可探索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孵化专项企业债券、双创专项债券、长三角集合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和私募可转债等,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鼓励科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
此外,为了进一步夯实科创金融基础,方案要求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引进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搭建“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平台。支持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行知识产权保险和信托等金融产品。同时,方案强调推进科创金融标准建设,包括编制试验区内科创金融专营机构评价规范等科创金融标准;建立科创企业名录库、重点科技项目建设信息库,开发科创企业成长性评价模型;制定科创企业规范培育和服务标准,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担保等各类金融业态标准化、精准化支持科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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